# 香港穩定幣監管新政即將落地,申請門檻與合規要求明確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將正式生效。爲配套這一重要法規,香港金融管理局於近日發布了一系列監管文件,包括針對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指引、反洗錢指引以及發牌制度說明等。這些文件共同構建了一個覆蓋申請、運營、資產管理和合規的全面監管框架。這套指引爲穩定幣市場提供了明確的申請路徑和合規標準,同時也展現了香港在加強風險管控的同時,爲穩定幣創新發展預留政策空間的平衡之道。## 首批穩定幣牌照發放時間表金融管理局表示,發牌將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對於已做好充分準備並希望盡早獲得考慮的機構,應在9月30日前提交申請。預計2026年初將公布首批獲發牌照的穩定幣發行人,重點將聚焦跨境貿易和Web3應用領域。首階段預計只會發出數個牌照,門檻較高,並優先處理9月30日前提交的申請。對於目前在香港已有實質性業務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金管局設置了爲期6個月的過渡期(至2026年1月31日)。這些發行人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發牌申請及相關文件。成功提交申請並獲確認的發行人可在過渡期內繼續從事受規管的穩定幣活動。未能按時完成申請、被拒絕或撤回申請的發行人將進入爲期一個月的結業期,需有序退出業務並接受嚴格監管。結業期後繼續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的實體將違反條例並構成犯罪。## 嚴格的風險管理要求金管局要求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只能委托經認可的服務提供者進行法定穩定幣的發行,且該等發行行爲必須獲得牌照批準。認可提供者包括持牌人、銀行業條例認可機構、獲支付牌照實體、符合反洗錢條例的虛擬交易平台,以及獲香港證監會批準的1號牌持牌機構。在資產管理方面,托管資產必須與持牌人自有資產嚴格隔離,並定期披露儲備資產管理政策及審計結果。持牌人需採用多重籤名、預鑄幣機制、安全私鑰管理、智能合約安全審計等技術措施,並建議結合鏈下預演進行多重校驗,提升風險防御能力。## 反洗錢合規要求金管局發布的反洗錢指引明確了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在風險評估、客戶盡職調查、持續監控、穩定幣轉帳合規及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要求。持牌發行人需採取有效措施識別和核實穩定幣持有人的身分,客戶需接受完整的盡職調查程序並定期審查。## 儲備資產管理規定監管指引要求所有已發行穩定幣必須全額資產支持。合格的儲備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債務證券以及金管局認可的其他高質量、高流動性、低風險資產。金管局將根據儲備資產的種類和結構實施差異化的風險緩解要求。持牌人可發行錨定不同法幣的"指明穩定幣",但新增幣種需獲得金管局審批。在特殊情況下,金管局允許申請幣種不匹配,但需獲得個案批準。此外,金管局要求持牌人不得就其發行穩定幣支付利息,並允許儲備資產在境外托管和委托第三方投資經理進行管理,但需確保資產的透明度、安全性與調度能力。## 申請條件與要求申請人必須爲香港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以外成立的認可機構。無論申請人爲香港或海外法團,均需在香港設立實質性的運營據點。申請牌照需滿足最低準則,包括財務資源、風險管理、信息披露和業務活動等方面。申請人需維持不少於2500萬港元的實繳股本或等值財務資源,並提交相關文件,如未來三年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過去三年審計報告、反洗錢風險評估報告等。申請流程包括與金管局進行初步非正式討論,隨後提交完整申請文件。如獲批準,金管局將公布持牌人信息及生效日期。目前已有多家機構表示有意申請穩定幣牌照,包括一些知名互聯網公司和支付機構。然而,預計首階段香港可能只會發出少數牌照,總數不超過10個。
香港發布穩定幣監管指引 首批牌照2026年初發放
香港穩定幣監管新政即將落地,申請門檻與合規要求明確
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將正式生效。爲配套這一重要法規,香港金融管理局於近日發布了一系列監管文件,包括針對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指引、反洗錢指引以及發牌制度說明等。這些文件共同構建了一個覆蓋申請、運營、資產管理和合規的全面監管框架。
這套指引爲穩定幣市場提供了明確的申請路徑和合規標準,同時也展現了香港在加強風險管控的同時,爲穩定幣創新發展預留政策空間的平衡之道。
首批穩定幣牌照發放時間表
金融管理局表示,發牌將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對於已做好充分準備並希望盡早獲得考慮的機構,應在9月30日前提交申請。預計2026年初將公布首批獲發牌照的穩定幣發行人,重點將聚焦跨境貿易和Web3應用領域。首階段預計只會發出數個牌照,門檻較高,並優先處理9月30日前提交的申請。
對於目前在香港已有實質性業務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金管局設置了爲期6個月的過渡期(至2026年1月31日)。這些發行人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發牌申請及相關文件。成功提交申請並獲確認的發行人可在過渡期內繼續從事受規管的穩定幣活動。
未能按時完成申請、被拒絕或撤回申請的發行人將進入爲期一個月的結業期,需有序退出業務並接受嚴格監管。結業期後繼續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的實體將違反條例並構成犯罪。
嚴格的風險管理要求
金管局要求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只能委托經認可的服務提供者進行法定穩定幣的發行,且該等發行行爲必須獲得牌照批準。認可提供者包括持牌人、銀行業條例認可機構、獲支付牌照實體、符合反洗錢條例的虛擬交易平台,以及獲香港證監會批準的1號牌持牌機構。
在資產管理方面,托管資產必須與持牌人自有資產嚴格隔離,並定期披露儲備資產管理政策及審計結果。持牌人需採用多重籤名、預鑄幣機制、安全私鑰管理、智能合約安全審計等技術措施,並建議結合鏈下預演進行多重校驗,提升風險防御能力。
反洗錢合規要求
金管局發布的反洗錢指引明確了持牌穩定幣發行人在風險評估、客戶盡職調查、持續監控、穩定幣轉帳合規及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要求。持牌發行人需採取有效措施識別和核實穩定幣持有人的身分,客戶需接受完整的盡職調查程序並定期審查。
儲備資產管理規定
監管指引要求所有已發行穩定幣必須全額資產支持。合格的儲備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債務證券以及金管局認可的其他高質量、高流動性、低風險資產。金管局將根據儲備資產的種類和結構實施差異化的風險緩解要求。
持牌人可發行錨定不同法幣的"指明穩定幣",但新增幣種需獲得金管局審批。在特殊情況下,金管局允許申請幣種不匹配,但需獲得個案批準。
此外,金管局要求持牌人不得就其發行穩定幣支付利息,並允許儲備資產在境外托管和委托第三方投資經理進行管理,但需確保資產的透明度、安全性與調度能力。
申請條件與要求
申請人必須爲香港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以外成立的認可機構。無論申請人爲香港或海外法團,均需在香港設立實質性的運營據點。
申請牌照需滿足最低準則,包括財務資源、風險管理、信息披露和業務活動等方面。申請人需維持不少於2500萬港元的實繳股本或等值財務資源,並提交相關文件,如未來三年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過去三年審計報告、反洗錢風險評估報告等。
申請流程包括與金管局進行初步非正式討論,隨後提交完整申請文件。如獲批準,金管局將公布持牌人信息及生效日期。
目前已有多家機構表示有意申請穩定幣牌照,包括一些知名互聯網公司和支付機構。然而,預計首階段香港可能只會發出少數牌照,總數不超過10個。